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文件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部署,现开展2011年度教学研究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教学研究立项的重点、范围及资助经费
(一)紧密结合教改实际工作的课题
1、条件及要求:将在全校遴选20-25项,每项资助1万元,成果要求有学生评价及明显的实际效果
2、范围及重点:
第一大类:
基于项目(问题)的、团队式研究性学习研究与实践
基础课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学生学业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专业及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个性化人才培养研究
提高教师执教水平及与学生沟通能力的研究(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二大类:
自选课题
(二)新开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
1、条件及要求:资助30门课,每门课资助3000元,要求该课程(1.5-2学分)有指定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教案、PPT、明确的开课时间,授课教师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学术经历,曾讲授过相近或相关的课程。课程开设后,须在授课学生中有好的评价。
2、范围及重点:
招标课程:《易经》解读、逻辑学导论、伦理学概论、西方哲学简史、中国哲学简史、唐诗宋词鉴赏、毛泽东诗词鉴赏、明清小说鉴赏、当代报告文学鉴赏、中国文学简史、中国美术鉴赏、楚文化概论、社会调查方法、材料科学导论、化学与社会、生命科学导论、环境科学导论、地球资源导论、宗教通论、构造与地貌、地震与地震灾害、生命起源与演化、行星科学初探、环境辐射与人类健康、宇宙探秘、生物多样性科学探秘、安全科学基础、环境与疾病、海洋科学导论、人类进化与文明
自选课程:文、史、哲、当代科技成就类
(三)特色人才培养研究
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1)背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的高等教育重大计划。卓越计划对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具体内容参见《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
(2)条件及要求:立项4-6项,每项2万元。
项目具备以下条件:
有一定数量具有相关工程背景的师资队伍,且有引进或聘请国内外企事业单位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的政策和保障机制。
与相关行业知名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保证企业参与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
有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切实可行的深化改革和适应卓越计划目标的方案,且该方案能够适应行业对人才的实际需要。
有很好的办学基础,实验教学条件能满足教学需要;有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满足需求的实习基地。
(3)申报范围: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全校工科专业。
2、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
(1)背景:当前,国家决定大力发展互联网、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环保技术、生物医药等关系到未来环境和人类生活的一些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了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从本科教育入手,加速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积极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的人才,满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决定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0〕13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高〔2010〕18号)。
(2)条件及要求:立项1-2项,每项2万元。
项目具备以下条件:
有一支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有引进或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师的政策和保障机制。
有较好的办学基础,实验教学条件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有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满足需求的实习基地。
有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切实可行的深化改革和重点建设方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方案能够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
有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申报范围: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领域包括:①新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煤技术、核能技术,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新能源汽车等。②信息网络产业。传感网、物联网技术。③新材料产业。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技术和材料等。④农业和医药产业。转基因育种技术。创新药物和基本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⑤空间、海洋和地球探索与资源开发利用。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依据教学研究立项的重点及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2011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的重点,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2、学校将从被评上的校级项目中择优上报省级教学研究立项。同时,继续支持各单位经费配套的B类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3、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左右(含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4、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5、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6、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可采用经费配套等形式),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1、申报校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请按照教育部文件(教高【2011】1号)要求提交培养方案一份。
2、申报校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一份)。
3、申报一般教研项目的负责人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
4、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负责人请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立项申请书》(一式一份)。
5、各单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求排序)一式一份,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
中国地质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