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我院就业工作实际,出台促进学院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措施。
1.实行专业就业负责人制度。各专业要明确就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同时,各专业要设定一名就业联系人,负责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教育和相关咨询服务。
2.学院按签约率和就业率的高低情况对专业建设进行奖励,同时,对促进学生就业的个人进行奖励。
3. 为充分发挥学院优良学风的传统优势,学院对促进学生毕业就业的班主任和学务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4.学院成立专门的促进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从体制和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就业工作的指导和领导。